中图网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8-01
开本: 16开 页数: 367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中 图 价:¥33.5(4.3折) 定价  ¥7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
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本类五星书更多>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6225745
  • 条形码:9787516225745 ; 978-7-5162-2574-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内容简介

  《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为文化遗产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全面的原创性分析,评估了现行法律框架及争端解决手段,并探讨了其他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从现有司法及非司法热点争议入手,重点阐述了当前解决文化遗产争端制度所产生的问题,详细考察现行国内及国际法律制度及争端解决程序,并评估了其优缺点,为解决文化遗产争端的问题提供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调查现行法律制度国际司法解决机制可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概述文化遗产领域的争端解决,选择激进改革或增强现行争端解决机制,文化遗产服务中的复合审判与普通程序审判规则等。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目录

**章 引言
**节 文化遗产法的不完善性
第二节 改善文化遗产领域的争端解决方式
第三节 分析范围
第四节 本书架构

第二章 本书的两个基本概念
**节 了解文化遗产
第二节 界定文化遗产争端的来源和类型

第三章 审查现行法律制度
**节 法律框架
第二节 可用的争端解决手段
第三节 后退一步:避免争端的策略

第四章 文化遗产领域的争端解决:选择激进的改革,或加强现有的争端解决手段
简介:碎片化和扩散背景下的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节 设立国际文化遗产法院
第二节 通过互通互鉴解决文化遗产纠纷

第五章 文化遗产服务中的互通互鉴和共同的裁决规则:走向新的分类法
简介:选择互通互鉴和共同的裁决规则:新的特别法的出现
**节 与国际法一般原则相对应的共同的裁决规则
第二节 与现行或正在形成的规则相对应的共同裁决规则
第三节 实施共同裁决规则

第六章 结论
参考书目
案件索引
法律文件索引
缩略语表

展开全部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节选

  《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二)合作在解决文化遗产纠纷中的作用根据上述分析,有理由肯定,私人和公共行为者之间的合作已成为处理文化遗产争端的关键程序工具。这源于一种假设,即除非通过合作努力,否则共同的利益和价值无法得到保护或服务。正如所强调,保护文化资产所包含的价值需要的不仅仅是明确和可执行的裁决。事实上,诉讼允许中立的法官根据严格的法律提出额外的解决办法并不一定是一种优势。普通法律的文化不敏感性,即使是公正地适用,也会带来负面的结果。据报道,许多决定表明,将旨在保护普通财产的立法适用于涉及具有独特性质的物品或涉及严重的伦理和历史问题的争端是很尴尬的。①此外,其他案例表明,文化宝藏往往成为难以理解的政治争论的人质。纠纷因此*好应通过系统能够解决考虑艺术和文化的特异性和特色的国际艺术市场,能够平衡双方的利益与正义和公平的问题,并能够协调各种道德、历史、文化、金融和法律问题。换句话说,要有效、连贯地解决文化遗产纠纷,就必须从过渡的法律主义方法和对抗程序转向策略,这些策略应更加侧重于信息交流、利他主义、协商、建立共识和共享,即合作。②豪尔赫·桑切斯·科尔德罗(Jorge Sanchez Cordero)甚至断言,在文化遗产领域合作的日益使用表明“新文化的存在”的出现。③据推测,这种“新文化秩序”的主要目的是从概念上考虑容纳与文化遗产有关的各种利益的必要性,而又不会忽视对其保护和保护的*高利益。通过合作战略解决争端,有可能带来公平、透明、创造性和灵活性。它可以帮助同行根据道德和法外原则,而不是通过合法性,以*低成本在法庭外谈判互利解决方案。因此,合作似乎适合处理文化遗产案件中通常出现的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例如,迄今所审查的做法表明,合作和善意的缔约方强调允许每个国家恢复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文化遗产,尽管原来的移走是合法的。从本质上说,这是可能的,因为采用合作的手段可以使对应者放弃法律上的抗辩,例如刑法和文化遗产条约的不可追溯性。相反,通过关注所谓的合法获取,有关材料对要求归还的国家或社区的文化意义将被忽视。对于代表一个国家不可替代的文化遗产的艺术品,应根据盗用的非法性来评估归还财产的好处,但也应符合使作品与家园重聚的目标。文化遗产对于创造它的人、为谁创造它的人或与它有着特殊身份和历史联系的人来说,是*重要的。这种文化关系无法与买家的学术或灵感兴趣相提并论。现有的证据也表明,合作行为允许对所要求的艺术的当前拥有者的地位进行评估。一方面,持有人,无论是国家博物馆还是私人收藏家,都可能保存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物品,如果这些物品留在原籍国的话可能会被破坏或变质。另一方面,由于数百年的过去,同样的艺术品可能已经获得了与位置状态的“文化联系”。①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可能使人们能够找出除了彻底归还之外的其他解决办法,而这些办法又不会使博物馆的文物空空如也。例如,过去几十年由拥有著名博物馆的来源国缔结的协定规定了文化合作方案,包括互惠贷款、分享关于未来收购的信息以及在学术、保护和考古调查领域的合作。至关重要的是,个人、博物馆和国家是否仅仅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合作的观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利益相关者同意进行协商,并不再依赖拥有和所有权法规定的权利。可以说,国家和非国家实体之间日益加强的合作努力将有助于确认一项原则,即强加合作义务以解决与古代因盗窃、非法出口或掠夺而损失的文物有关的争端。②公众态度和道德宣言的发展通常先于法律规则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组织或非政府组织通过的文书,不论其法律性质如何,总的来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三四十年的渐进和累积过程,它们帮助将*初被认为是关于一个几乎难以辨别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价值(即公共产品)的遥远和抽象的主张转变为国际舆论广大部门所熟悉的明显概念。”③……

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译丛:国际文化遗产争端解决 作者简介

亚历山德罗切奇(Alessandro Chechi),瑞士人,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艺术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里尔天主教大学国际公法高级讲师,欧洲大学学院国际法学博士,意大利国际法年刊执行编辑。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