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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作者:周相卿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10-01
开本: 16开 页数: 354
本类榜单:社会科学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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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105134533
  • 条形码:9787105134533 ; 978-7-105-13453-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本书特色

周相卿编著的《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采用参与观察法,在对黔东南雷公山地区的典型村寨进行的专门、全面的苗族习惯法田野调查的基础之上,阐述了该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内容涉及历史上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当代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及协调、苗族习惯法的变迁等,以期为研究者合理利用苗族习惯法资源提供理论依据,为研究者研究法律变迁、法律移植以及原始法提供翔实的**手基础研究资料。

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内容简介

《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主要内容包括:雷公山地区基本情况介绍、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对习惯法的影响、关于研究方法的说明、苗族习惯法的概念探析、西方学术界关于习惯法的基本观点、习惯法的三种表现形态、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的含义及特征、清代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改土归流”前的雷公山地区基本上处于原始状态和清代对雷公山地区的征管等。

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目录

**章绪论l
 **节雷公山地区基本情况介绍
 第二节  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对习惯法的影响
 第三节关于研究方法的说明
第二章苗族习惯法的概念探析
 **节西方学术界关于习惯法的基本观点
 第二节  习惯法的三种表现形态
 第三节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的含义及特征
第三章清代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节  t改土归流”前的雷公山地区基本上处于原始状态
 第二节清代对雷公山地区的征管
 第三节清代国家在“新辟苗疆”的特别法管理制度
 第四节清代国家有条件地认可苗族习惯法的特殊司法政策
 第五节  国家认可的苗族习惯法内容
 第六节  用国家法强行禁革习惯法内容的尝试l
 第四章  民国时期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节  民国时期对雷公山地区苗族聚居地方的法律控制
 第二节苗族习惯法的传承ll
    笔三节  国家司法制度与习惯法的协调
第五章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现象和分析
 **节财产处罚规则与国家法的矛盾
 第二节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l
 第三节与“放蛊”、“酿鬼”有关的观念与国家法的冲突
 第四节  习惯法中执行制度与国家法的冲突
第六章  苗族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l
 **节苗族习惯法有利于弥补国家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议榔”立法对国家法的补充
 第三节  “神判”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
 第四节防火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
第七章  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内在自然协调机制
 **节苗族习惯法规范与国家法的融合
 第二节  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内容的吸收
 第三节  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冲突内容的自然协调
第八章苗族习惯法与村民自治制度的关系
 **节  文化背景决定村民自治制度的特殊性
 第二节村规民约对习惯法内容的确认
 第三节农村基层组织对纠纷的调解
第九章  国家法的渗入与苗族习惯法的变迁
 **节  国家法的渗入途径
 第二节社会环境的变化与习惯法的变迁趋势
第十章理论思考
 **节苗族习惯法作为文化现象有其存在的价值:
 第二节苗族习惯法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
 第三节苗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冲突规范自觉协调
 第四节对我国传统原始法理论的反思
附录一西南少数民族雷山黑苗概况调查表
附录二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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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

周相卿内蒙古宁城县人,汉族。1990年中国政法大学是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4年云南大学法律人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现任贵州民族大学教授、中共贵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贵州民族大学监察室主任、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主任。省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高校连续两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曾挂职担任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出版个人专著:《法人尖学理论问题研究》,《者述村布依族习惯法研究》《台江县五个苗族自然寨习惯法调查与研究》。在《法学研究》、《民族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百余篇术论文。   近年获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主要有:2005年获贵州省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第二届贵州省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获国家民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获得第三届贵州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2012年获贵州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2012年获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年获贵州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近年来主持的研究贵州少民族习惯法的主要课题有: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2005年贵州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200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013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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