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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作者:徐进辉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12-01
开本: 16开 页数: 46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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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0208942
  • 条形码:9787510208942 ; 978-7-5102-0894-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本书特色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贪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对反贪工作的指导,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干警提供权威、完备的资料和执法依据,*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组织编写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徐进辉主编)。全书内容丰富,是一部研究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侦查理论和实务的具有较强实践指导价值的著作。它既能启发、指导执法执纪和司法部门及其决策者、侦查指挥者和具备一定侦查经验的实务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侦查工作,更能为刚迈入侦查门槛的侦查新生力量引路,还能为理论研究工作者提供学术参考。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大对反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鲜明地提出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反腐败惩治这只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社会各界对反腐败的热情和期望空前高涨。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肩负着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近年来,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加大办案力度为中心,以提高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率和遏制力为目标,全面加强侦查手段现代化、侦查机制一体化、侦查活动规范化、侦查管理科学化和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反贪污贿赂工作呈现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目录

上篇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总论
总序
**章 侦查概论
**节 侦查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一、侦查的概念
二、侦查的特征
三、侦查的类型
第二节 检察机关侦查的概念和特征
一、检察机关侦查的概念
二、检察机关侦查的特征
三、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
第三节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管辖
一、侦查管辖的概念
二、侦查管辖的分类
第二章 侦查机制
**节 侦查决策机制
一、侦查决策概述
二、侦查决策的原则
三、侦查决策的方法步骤
四、侦查决策的注意事项
第二节 侦查指挥机制
一、侦查指挥概述
二、侦查指挥的原则
三、侦查指挥方法的把握和运用
四、侦查指挥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侦查一体化机制
一、侦查一体化机制的重大意义
二、实行侦查一体化必须坚持的原则
三、强化对重大职务犯罪线索的统一管理
四、侦查指挥协调机构
五、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具体运行方式
第四节 侦查协作机制
一、检察机关之间的侦查协作
二、检察机关与有关执法、执纪机关的协作配合
第五节 司法协助机制
一、刑事司法协助概述
二、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三、刑事司法协助的途径
四、国外追赃措施
五、刑事司法协助的程序、费用及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涉港澳个案协查制度和机制
第三章 侦查程序
**节 受案
一、受案概述
二、案件线索的概念和来源
三、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收集
四、案件线索的管理
五、案件线索的审查和筛选
六、案件线索的分析评估
第二节 初查
一、概述
二、初查的内容、原则和计划
三、初查的程序和要求
四、初查的方法和策略
五、初查“突破口”的选择与初查成案率
六、初查的取证、询问和查账工作
七、初查材料的证据效力
……
下篇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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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 节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受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执行法律监督的专门国家机关,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法律监督职能的执行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它的根本职责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发现、调查和处理法律执行和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方式,检查督促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严格遵守。  为了保障检察机关有效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代表大会从立法上授予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执行监督权等相应职权,这些职权都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以不同方式代表国家实施法律监督。因此,从检察机关职能配置上讲,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从属于法律监督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又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力保障。实践表明,抽象地谈论法律监督,无法保证法律监督机制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检察机关只有把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起来,才能有效监督执法、司法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首先,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法律监督是对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和适用法律情况的监督,而且主要是对法律实施各环节严重违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公务人员担负着社会管理的职责,其履行职责的行为实质上是执行国家法律、保障国家法律产生立法所期望的社会效果的重要媒介。公务人员良好的行为具有示范效应,能够引导社会公众遵循法律;反之,其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因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产生极强的负面效果。为规范国家公务人员的执法活动,保障国家廉政勤政制度的落实,应当及时有效地对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等公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况进行制止和纠正。由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和追诉,是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内容,与法律监督的性质和目的相吻合。因此,职务犯罪侦查是法律监督的重点环节。  其次,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是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法律监督要达到促进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目标,必然要求对客观存在的职务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并查找其存在的内在缘由,以制定各种规范公务活动的准则和防范措施,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实施。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司法弹劾的性质,体现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理念,能够矫正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越轨乃至犯罪行为,达到保障权力规范行使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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