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作者:亨氏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暂无
开本: 16 页数: 307 页
读者评分:5分2条评论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11.3(3.9折)?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中 图 价:¥12.5(4.3折)定价  ¥29.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全场折上9折期间 满39元包邮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
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本类五星书更多>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0473688
  • 条形码:9787500473688 ; 978-7-5004-7368-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本书特色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编辑推荐:"民主系统,只有当这一制度满足政治正义的基本权利要求,保障所有公民法定的社会生产财富,才是公正的。在其没有满足这些条件之前,都理应受到批判,谋求改革。"在有关工作市场政策、税收政策、教育政策、观念和意愿自由的矛盾中产生了对基本原则的讨论:我们如何理解"社会正义"。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目录

中文版序前言**章 两个正义基本原则**节 政治的和公民的基本自由第二节 公平的机会均等第三节 收入和财产作为基本的财富第四节 差异原则第五节 自由的平等第六节 公平的机会均等的优先性第七节 程序正义和平等的趋势第二章 基本自由的优先性**节 哈特的评判和罗尔斯对其自由理论的回应第二节 作为道德人的公民:两个基本能力第三节 基本财富的等级第四节 优先性论点概览第五节 *高等级的利益第六节 优先性的证明第七节 三个进一步的观点第三章 罗尔斯对差异原则的证明**节 共识的必要性第二节 原初状态的论证模式第三节 原初状态的方法论角色第四节 两个基本的比较第五节 *大*小值策略第六节 哈萨尼的批评第七节 拉普拉斯规则第八节 “承诺强迫”第九节 个人决策和道德证明第十节 对*低保障的证明第十一节 差异原则的其他论据第四章 自我尊重的社会基础**节 自我尊重的社会基础第二节 资源观第三节 自我尊重和认同第四节 认同观点第五章 规范的公共证明**节 独立自主和公共证明第二节 公共立场第三节 人的概念的论证角色第四节 作为规范证明接受者的人第五节 方法论补充第六节 理性的多元主义和公共证明第七节 规范证明的麦金太尔观念第八节 对自主性原则的辩护第九节 小结第六章 基本需求所涉的道德权利**节 基本物的平等作为基础第二节 对不平等分配的证明理由第三节 对进一步观点的分层透视第四节 紧急状态下的援助第五节 紧急状态和被证明的道德需求第六节 紧急状态引发的主体感知第七节 六个条件第八节 伙伴式援助第九节 被证明的共识的可能性第十节 对基本需求指涉的权利的判断标准第七章 人际比较**节 基本需求所涉的人际比较第二节 公众认同的价值第三节 享乐主义者的福利观第四节 对幸福的追求应优先实现第五节 客观的福利观念第六节 公众认同的福利特征第七节 福利和福利机会第八节 基本物的平等和*小福利机会第九节 森的“职责”和“才能”第十节 结束语第八章 与业绩相连的道德权利**节 业绩作为道德上的分配标准第二节 主体的努力和生活贫困第三节 人际之间的贡献比较第四节 生产贡献的价值第五节 对个人贡献的认同第六节 道德上的责任能力问题第七节 三个关于生产业绩的不可计算性观点第八节 自我责任决策的意义第九节 实践的结果第九章 差异原则的引入**节 前提条件第二节 双边优惠的条件第三节 差异原则的引入第四节 *大*小化分配和词典式序列分配第五节 一个可能的疑问:从d'点向右的分配第六节 必要的质量:从d'点向左的分配第七节 嫉妒曲线测试第八节 结束语参考文献原版索引词中外文对照表
展开全部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节选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一书中,社会正义理论的基本特征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证明。该著讨论的是有关平等的理论,对社会不平等的允许是建立在既定的与公共证明相联系的基础之上的。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社会正义的要求在具体的政治制度安排中,必须符合正义的基本原则,正义原则应该广泛地体现在现代民主社会的政治、法律、教育和文化体系中。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相关资料

第一章 两个正义基本原则按照罗尔斯的看法,一个公正的社会通过以下特征而体现,即它的重要制度要满足两个基本原则。这两个基本原则在《政治自由主义》中表述如下:第一,在一个平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完全相应的系统中,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该系统与所有人享有基本自由的系统是相容的,在这一系统中平等的政治(仅指政治的)自由的公平价值将得到保障。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存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它们必须满足所有的工作和职位在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向所有人开放;(二)它们必须做到最有利于那些处于最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此外,隶属于这两个基本原则的还有在其之间业已存在的优先性关系的确定。这里,第一基本原则相对于第二基本原则的两个组成部分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在第二基本原则的两个部分之间,则是公平的机会均等原则相对于差异原则占有绝对的优先地位,差异原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那些由于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而处于最不利地位的成员的有利的方面。罗尔斯是通过列出基本财富的目录将两个正义基本原则的内容具体化的,它所涉及的是基本财富的分配。对基本财富的理解,罗尔斯认为它们是既定的自由,前设权利和普遍的实现手段,所有的公民对它们的需求将得到同等程度的分配,以便公民们对于公正的社会合作所需要的基本的道德能力能够获得相应的发展和体现。基本财富的目录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由现代宪法所确认的政治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自由——如积极和消极的选举权,政治演讲自由,宗教和良心自由以及在法治国家的思想中所总结的对个体的保护权利和自由;(二)自由迁移和职业的自由选择;(三)与公共职业和社会地位相结合的前设权利和特许权;(四)收入和财产权;(五)自我尊重的社会基础。这些基本财富是社会性的财富,它们通过以下特征而区别于如健康和精神力量的自然财富:它们的供给和分配多多少少是间接地通过一个社会的制度性的基本结构所确定的,也就是说通过这个社会的政治宪法、经济秩序和其他基本的制度安排,比如说家庭和教育系统。我们可以将罗尔斯的基本财富在其后再细分,两个基本原则的哪些部分规范着它们的分配。政治和公民的基本自由在第一基本原则的规范之下;社会的前设权利和特许权,收入和财产权受制于第二基本原则。职业的自由选择和自由迁移并没有被完全明确地归类。按照罗尔斯的观点,它们一方面属于重要的宪法内容,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它们是作为对基本

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 作者简介

威尔福莱德·亨氏教授,1956年生于德国汉堡,1984年获汉堡大学哲学博士,1985-1988年DFG博士后研究,1986年英国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高访,1987-1988年哈佛大学哲学院高访。1988-1996年在德国明斯特大学哲学系从事研究工作,1997-1998年分别在莱比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任教授,1998-2005年任德国萨尔布吕肯大学哲学教授,其问同时担任比利时欧洲研究院和比尔福来德跨学科研究中心客座教授,2006年至今任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哲学教授,并兼任由德国国家总统任命的德国国家科学委员会委员。亨氏教授在哈佛大学访问期间曾和托马斯·伯格(哥伦比亚大学)、罗拉德·多尔金(牛津大学)等一起与约翰·罗尔斯(哈佛大学)共同对现代民主社会的正义理论、政治自由主义的建构以及国际法理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1994年他在德国曾组织主持了一场由世界各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法学家参加的有关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哲学盛会。2002年在柏林和纽约同时出版了他的研究成果,即《被证明的不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则》一书。该书发表后引起关于社会正义分配和个人自由权利的广泛讨论,不仅在学术界,而且在相关的社会和政治领域也激起反响,德国著名的《哲学研究》杂志发表了长篇评论,德国的《时间报》、《法兰克福汇报》和瑞士的《苏黎市报》等都发表了相关评论。

商品评论(2条)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