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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1-01
开本: B5 页数: 282
本类榜单:哲学/宗教销量榜
中 图 价:¥101.1(7.9折) 定价  ¥12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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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030541345
  • 条形码:9787030541345 ; 978-7-03-054134-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从事语言哲学、语言学和逻辑学等领域研究的研究生、教师、相关研究人员及其他对这些领域感兴趣的读者无疑,每个对单称指称及相关话题感兴趣的人,无论是哲学家、语言学家还是认知科学家都能从本书中获益。佩里的贡献应给予重视,它指明了将来一段时间的研究方向。

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内容简介

指称的意义问题是二十世纪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对于意义和指称,二十世纪的语言哲学分为描述主义和指称主义两个传统。但这两大传统都无法解决指称的共指与零指问题。为此,佩里教授尝试将两种传统结合,并借鉴布克斯和赖欣巴哈的相关观点,通过将描述主义方法中的识别条件引入“自返-指称”理论,认为共指和零指这两个问题源自对指称内容的痴迷,为此他提出一个连贯的内容结构,用自返内容来解释共指现象,用网络内容解释零指现象。佩里在第二版中增加了两章内容,分别讨论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接口和态度报告的语义,这使得书中第二部分的内容更加丰满并得到合理理论拓展。

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目录

目录
序言 i
第2版前言 iii
第1版前言 v
凡例 ix
第1章 指称的两个问题(1)
1.1 马赫与邋遢学究(1)
1.2 范式、论据与问题(3)
1.3 语义学依赖一个错误吗?(7)
1.4 自返指称理论(8)
1.5 网络内容(11)
1.6 计划(12)
小结(13)
**部分 自返性与C-指称问题
第2章 内容与命题(17)
2.1 导言(17)
2.2 意义与内容(17)
2.3 常识与正式内容(18)
2.4 内容的分类概念(19)
2.5 条件和命题(22)
2.6 指定的种类(27)
小结(29)
第3章 话语与语境(30)
3.1 导言(30)
3.2 自返指称理论(31)
3.3 符号、个例和话语(32)
3.4 语境(34)
3.5 语境的语义使用(37)
3.6 语境的内容补充性使用(38)
小结(43)
第4章 语境与认知路径(45)
4.1 导言(45)
4.2 信息游戏(45)
4.3 认知路径(47)
4.4 索引词与语境(50)
4.5 抻拉那条狗(54)
4.6 Dthat(55)
4.7 真实语境、信念语境与虚构语境(56)
小结(59)
第5章 意义与内容(61)
5.1 导言(61)
5.2 赖兴巴赫、自返性与索引内容(64)
5.3 索引内容与指称内容(66)
5.4 内容的种类(68)
5.5 正式内容(72)
5.6 扩展认知内容(74)
5.7 奥斯丁的双管实验(77)
小结(83)
第6章 名称与C-指称问题(85)
6.1 导言(85)
6.2 计算机科学家例(85)
6.3 名称与惯例(87)
6.4 名称与认知意义(89)
6.5 自返性与名称(91)
6.6 帕代雷夫斯基例(95)
6.7 马赫与邋遢学究(97)
6.8 所言——I(99)
小结(102)
第7章 什么是指称主义?(103)
7.1 导言(103)
7.2 辩证逆转(103)
7.3 弗雷格的论证(104)
7.4(心理化的)弗雷格(107)
7.5 卡普兰与直接指称(112)
7.6 卡普兰的直接指称论证(117)
7.7 结论(119)
小结(120)
第二部分 网络与N-指称问题
第8章 空名称、阻滞与网络(123)
8.1 导言(123)
8.2 惯例与网络(124)
8.3 网络:一个简单理论(127)
8.4 再论N-指称(135)
8.5 网络内容与所言(141)
小结(145)
第9章 文件网络(147)
9.1 观念、文件与网络(147)
9.2 交互主题性文件网络(150)
9.3 谱系结构:源点与母节点(153)
9.4 观点流:文件的交互主题性网络(161)
9.5 网络与信息游戏(166)
9.6 名称游戏(169)
小结(174)
第10章 内容与态度(176)
10.1 导言(176)
10.2 初始理论(179)
10.3 两面态度(181)
10.4 说话(182)
10.5 再论信念(188)
10.6 观念与线索的类型(190)
10.7 马赫与准指示(192)
10.8 皮埃尔与引用消去原则(193)
10.9 再论奥斯丁双管例(195)
10.10 结论(197)
小结(197)
第11章 外在主义(199)
11.1 导言(199)
11.2 动机的两个方面(200)
11.3 吻合解释(209)
11.4 结论(210)
11.5 足够狭窄的内容(212)
术语表(217)
附英语例(229)
参考文献(239)
索引(248)
致谢(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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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与自返(原书第2版) 节选

第1章 指称的两个问题 不久前一天晚上,结束一段令人难以忍受的火车行程后,我非常疲累,这时我上了一趟公共汽车,与此同时我看到一个人从另一端上了车。“What a shabby pedagogue that is, that has just entered”(怎么上来一个这么邋遢的学究),我心里想。但我马上意识到那个人就是我自己,在我对面悬挂着一面大镜子。所以,相比我自己的面相,我更熟悉我同类的面相。 ——恩斯特 马赫(Ernst Mach)(Mach,1914:4n) 1.1 马赫与邋遢学究 这则趣闻中,恩斯特 马赫(Ernst Mach)一开始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信念(belief),我们可以设想他会把这个信念表述为 (1)That man is a shabby pedagogue. (那个人是一个邋遢学究。) *后他头脑中形成另一个信念,我们可以设想他会表述为 (2)I am a shabby pedagogue. (我是一个邋遢学究。) 我们还容易设想马赫接着进行了明显推理(obvious inference),然后他说: (3)Mach is a shabby pedagogue. (马赫是一个邋遢学究。) 这三个陈述(statements)对应马赫头脑中可能产生的三个不同想法。(1)表达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想法,他正感知(perceive)那个人但可能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或者叫什么名字。(3)表达的也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想法,他从未见过那个人但通过阅读对他有所了解。对于其他人我们经常会有这两种想法。坐在公共汽车另一端的乘客可能会指着马赫说出(1)。维也纳各地的居民可能会在谈论当地名人逸闻趣事时说出(3)。 但(2)表达的想法非常特殊,是一个人对他自己的想法。虽然在本例中所有三个陈述为真仅当马赫本人是一个邋遢学究,但我们认为,(2)不同于其他两个陈述,它表达自我知识(self-knowledge)(注意,我使用这些带序号的例子表达陈述,这种用法是有歧义的。例如,在本段中,它们既指具体话语,也指这些话语所涉及的语句。但我认为这不会引起困惑)。在我的另外两本相关著作《意义与自我》(Meaning and the Self)(待出)a 与《知识、可能性与意识》(Knowledge, Possibility and Consciousness)(Perry,2001b)中,我为(2)所表达的这种自我知识给出了一个解释,并把它和关于自我与意识的问题联系起来。通过对(1)、(2)、(3)所表明的这种陈述内容和语句的意义给出我们的理解,本书旨在为这些问题的研究奠定基础。我们使用这样的语句,表达我们自己对人、事物、地点和时间等相对简单问题的信念,并影响他人关于这些问题的信念。这些语句是工具,根据其意义,它们在不同情境中以不同方式表达信息。我希望提出一种解释,使我们能够说明这些语句的意义与我们使用这些语句的时间、原因和方式之间的关系。虽然一个世纪以来名称(names)和代词(pronouns)备受关注,但在我看来,为了充分、彻底实现这个目标,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似乎还需为它们提出一种解释。 对我的解释感兴趣的应该不只是和我一样对自我知识充满好奇的人们。关于人、事物、地点和时间的简单陈述(simple statements)是语言的基础。它们是会话(conversation)、文学和实用语言的基本单位。科学理论可以回避它们,但科学家们需要用它们报告科学事实,计划、描述那些提出并验证理论的科学活动,制定、说明科学活动的预算。逻辑学家热衷于涉及变元(variables)和量词(quantifiers)的复杂问题;语言哲学家喜欢涉及副词(adverbs)和语句嵌入结构(sentence-embedding constructions)的问题。但我所研究的这类简单语句是原子逻辑语句(atomic sentences of logic)的模型,这些语句可以被量化、被修饰、被嵌入更大的结构。如果我们需要在语义工具箱中找出一些新的(或者被遗忘的)工具来解释如何使用这些简单语句,那么对于那些逻辑上更为复杂的语句也是如此。 我所讨论的问题主要涉及我们用来指称(refer)的简单手段,即专名(proper names)和代词,其中包括索引词(indexicals)。索引词是根据不同说话人、不同说话时间来指定(designate)不同对象的词语,如I(我)、you(你)、he(他)、she(她)、that woman(那位女士)、here(这里)、now(现在)、today(今天)。例如,如果我说I,它指定我自己;如果你说I,它则指定你本人;每隔24 小时,today 指定新的一天。指示词(demonstratives)是索引词的一个子集,除了he 和she 的指示用法,还包括here、there(那里)和this man(这位男士)这样的复合表达。这些词语指定哪个对象在某种方式上取决于说话人关注或指示哪个对象。专名是被(大致)任意挑选出来指称具体对象特别是人、动物、事物和地点的词语,如Bill Clinton(比尔 克林顿)、New York City(纽约市)、Rockefeller Plaza(洛克菲勒广场)、David Israel(戴维 伊兹瑞尔)、Mach(马赫)。 对于含有名称和索引词的陈述,其信息内容(informational content)的理论主要包括两个范式(paradigms)、两个论据(arguments)和两个问题(problems)。我们*先来看这些方面对于名称如何相互作用,然后再看索引词的情况。 1.2 范式、论据与问题 对于专名的意义, 主要的争论存在于描述(descriptive) 分析和指称(referential)分析之间。指称主义者(referentialists)继承密尔(Mill)的观点,认为名称从根本上说只是对象的标签;语言惯例直接为对象指派(assign)名称,含有名称的陈述所表达的命题是关于这些对象的命题。如果我说,“Clinton likes pickles with his hamburgers”时,我说的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我写这些语句时的美国总统,并且他喜欢吃腌菜汉堡包。a 我的所言即我所表达的命题为真当且仅当这个人喜欢吃腌菜汉堡包。因此,无论谁说克林顿喜欢吃腌菜汉堡包,我们所说的相同。我可以将Clinton(克林顿)这个名字与不同摹状词联系起来,你可以把它与其他摹状词联系起来,但当我们每人说“Clinton likes pickles with his hamburgers”时,我们表达相同命题,它在相同世界中为真。成为我们这个命题一部分的是克林顿本人而不是关于他的任何摹状词。如果用戴维 卡普兰(Kaplan,1989b)的术语,我们话语的所言是克林顿本人作为其中一个成分的一个单称命题(singular proposition),而不是说符合说话人将之与Clinton 这个名字相联系的那个摹状词的某个人喜欢吃腌菜汉堡包这样一个普遍命题(general proposition)。 虽然如此,这里我们应该非常小心。摹状词是语言学用语;实际上本书讨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与这样的摹状词相联系的识别性条件(identifying conditions)。 我用识别性条件表示只有一个事物可以满足的一元条件。经典的例子是用限定摹状词(definite descriptions)表达的条件,如being the king of France(是法国国王)、being the author of Waverley(是《威弗利》的作者)等。我用斜体标识识别性条件。因此,如果使用这种方法,之前我对卡普兰术语的解释或许效果更好。上面以克林顿本人作为其中一个成分的单称命题可以用一个普遍命题来表达,该普遍命题含有一个识别性条件,说话人将该识别性条件与作为其中一个成分的Clinton 这个名字相联系,整个命题大致意思是说满足这个条件的任何人都喜欢吃腌菜汉堡包。 描述主义认为是克林顿所满足的某识别性条件与我对这个名称的使用相关联,并成为我所表达的命题的一部分。这个识别性条件也许来自该说话人的信念,如being the current President(是现任总统)、being Hilary’s husband(是希拉里的丈夫)或者being the man who beat Dole(是击败多尔的那个人);也可能来自语言起作用的方式,如being the man the speaker has in mind when he uses“ Clinton”(是说话人在使用Clinton时所想到的那个人)。根据描述主义的观点,即使我们使用相同名称,我的所言与你的所言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至少在其*初的形式上。 有两个论据支持指称主义理论。**个论据来自反事实真值条件。指称主义理论对这些条件似乎做出了正确解释——至少对于很多情况如此。也就是说,它似乎对那些使我们的话语在其中为真的可能世界或情境做出正确预测。与Clinton 相联系的那些识别性条件似乎不是这其中的一个因素。假设我错误地认为克林顿是现任总统,而事实可能是在我写这些句子的几小时前他因丑闻已经辞职并且戈尔已经宣誓就职。那么需要谁喜欢腌菜汉堡包才会使我的陈述为真呢,是戈尔还是克林顿?显然是克林顿。我的这句话为真仅当某个人——我错误地认为他有这些性质——即克林顿喜欢吃腌菜汉堡包;我的这句话为假,如果他不喜欢吃腌菜汉堡包(译者注:原文中结果先于条件的语序在学术英文语体中较常见,译文保持原语序不变,下同)。关于他的其他事情都不重要。 第二个论据来自说话相同(samesaying)。指称主义的解释,在说出相同内容的意义上,正确预测使两个人说出相同意思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我们选择如何指称对象,我们都会对同一对象做出相同论断。如果克林顿说“I like pickles on my hamburgers”(我喜欢吃腌菜汉堡包),我说“Clinton likes pickles on his hamburgers”(克林顿喜欢吃腌菜汉堡包),而你指着克林顿说“He likes pickles on his hamburgers”(他喜欢吃腌菜汉堡包),我们三人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在每一种情况中,我们每一个人所说的话语都为真如果克林顿喜欢吃腌菜汉堡包;为假如果他不喜欢。我们使用的名称或者索引词和碰巧与那些名称和索引词相联系的摹状词并不重要[可商榷的是,我们甚至还能使用一个摹状词说出相同意思。如果希拉里说“My husband likes pickles on his hamburgers”(我丈夫喜欢吃腌菜汉堡包),她这句话的内容与我们话语的内容相同,只要她说出这句话是要告诉我们关于比尔的事情,而不是要做出一个征婚声明]。 指称主义面临两个问题(它们都支持描述主义)的挑战:C-指称和N-指称。C-指称问题说的是包含相同个体的不同名称的陈述似乎在所谓“认知意义”(cognitive significance)方面有所不同。可能促使说话人做出这个陈述的信念和其他认知状态不会促使他做出那个陈述。听话人的信念表明他理解这个陈述但并不表明他理解那个陈述。假设我说“Bill Clinton likes pickles on his hamburgers”(比尔 克林顿喜欢吃腌菜汉堡包), 而你说“Bill Blythe likes pickles on his hamburgers”(比尔 布莱斯喜欢吃腌菜汉堡包)。事实上,比尔 布莱斯就是比尔 克林顿,Bill Blythe 这个名字是他父亲给起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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