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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作者:程玉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1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7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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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版权信息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本书特色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问题,是近年来学界和实务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有效的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制度有助于威慑生态损害风险行为,补救生态损害结果,促进生态保护的“法律化”治理。实施机制的选择和运用在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居于*关键的地位,因为这决定了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目标的实现效果。如果实施机制选择错误,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目标的实现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与原初的目标发生背离。程玉博士以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为研究对象,深入论证二者利弊,通过对域外法律制度的观察和借鉴,进而对我国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路径。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内容简介

公法责任属性决定了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具有二元性,不仅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机关和环保组织,其实施程序也可以是司法机制和行政机制。本书通过制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两种实施机制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两种实施机制的功能优劣具有相对性和不确定性,立法者对二者的选择实际上是在两种不完善工具间的选择。很后,本书以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领域的“本土化和靠前化的互动”为视角,在借鉴域外法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法制传统和现实国情,对中国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变革方向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未来法律制度的发展应当着重修补既有的“双轨制”制度安排。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目录

引论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意义
三 研究文献综述
四 研究分析框架
五 研究思路和方法
六 可能的创新点
**章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及其两种实施机制
**节 生态损害的概念定义、特征及救济法理
一 生态损害概念的本质及定义
二 生态损害的特征及救济难题
三 生态损害应救济性和可救济性的法理
第二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概念、属性及定位
一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公法责任属性
三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两种实施机制
四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的规制功能定位
第三节 中国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 有关生态损害法律责任法律属性的争鸣
二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行政实施机制的“隐退”
三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司法实施机制的“勃兴”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域外法经验
**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国际法发展
一 国际法规则项下生态损害责任的司法实施机制
二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行政实施机制的国际法规则
第二节 欧盟及成员国的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一 《欧盟环境指令》中的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二 主要欧盟成员国的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第三节 美国法上的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及其实施机制
一 污染场地反应行动机制
二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两种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原理和内容结构
**节 两种备选实施机制的研究范围限定
一 不同规制工具的分类及比较
二 本书研究范围的限定
第二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行政实施机制的原理和程序
一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行政实施机制的理论基础和作用原理
二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行政实施机制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司法实施机制的原理和程序
一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司法实施机制的理论基础和作用原理
二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司法实施机制的实施程序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两种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效果和比较选择
**节 两种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佳实现条件
一 行政实施机制的*佳实现条件
二 司法实施机制的*佳实现条件
第二节 行政实施机制的实施效果考察
一 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明确的法定授权
二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失灵
三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专业化行政能力
四 小结
第三节 司法实施机制的实施效果考察
一 法定原告提起诉讼时面临的障碍
二 生态公共利益多元代表的失灵
三 司法机关及法官的专业化裁判能力
四 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
五 小结
第四节 两种法律责任实施机制问的比较选择
一 路径选择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
二 两种机制实施成本的比较分析
三 两种不完善机制间的选择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中国选择
**节 选择生态损害法律责任混合实施机制的理由
一 生态公共利益要求采纳混合实施机制
二 公私法的融合式发展奠定了规范基础
三 域外立法经验对混合实施机制的支持
四 我国生态损害法律责任法的客观现实
第二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混合实施机制的规范进路
一 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第97条体系定位的解读和反思
二 一般生态损害(非土壤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完善
第三节 生态损害法律责任混合实施机制的程序构成
一 土壤污染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程序结构
二 一般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程序结构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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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损害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选择 作者简介

程玉,男,1992年生,安徽肥西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律与犯罪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国际环境法、自然灾害法。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国际教育协会横向资助项目各1项,参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各类部委重点研究课题5项;累计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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