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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9-01-01
开本: 16开 页数: 400
本类榜单:社会科学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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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版权信息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本书特色

深入浅出,快速了解中西方管理体系 本书在结构上采取总分结构,**章总览中西方社会管理的历史,对社会管理的内涵、本质、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到第六章分别从自然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观照、民族心理方面,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中西方的管理体系进行分析比较,分析了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的异同,论证了其产生与发展的必然性。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内容简介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治理智库丛书》对于中西方关于社会管理(治理)的内涵、本质以及当前研究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在此基础上,分别从自然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观照、民族心理等方面讨论了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对当下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目录

导论
**章 中西方社会管理历史鸟瞰
第二章 社会管理体系生成的自然基础
第三章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依存的经济基础
第四章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的政治社会基础
第五章 中西方社会管理发展的文化关照
第六章 中西方民族心理与社会管理体系
余论 走向社会治理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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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节选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治理智库丛书》:  1.从辛亥革命到民国政府的建立——中国社会管理的转型构想  在辛亥革命爆发到成立民国政府这段时间,管理思想领域的斗争已经由以前的改良派与顽固派之间的斗争,转变为革命派与改良派之间的斗争。与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利益的改良派试图通过“新政”这种自上而下对封建统治进行修补的方式不同,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利益的革命派则要求通过自下而上的资产阶级革命推翻清朝的封建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进而促进中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此外,革命派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同时,要防止产生垄断资产阶级,注意解决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在“民生主义”中提出了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纲领。革命派在引进西方现代政治思想的同时,还引进了西方的现代科学管理思想,同时与中国的传统管理思想相融合,从而提出了一整套行政管理思想。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孙中山的政治主张中,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救贫防不均”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孙中山主张通过振兴实业,在迅速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救贫求富和防止贫富不均。他从中国和欧美国家的比较中,断言中国当时的主要问题是经济落后、国贫民穷。“贫”是中国*现实、*亟须解决的问题,而“不均”则是革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二是国家干预主义的理论模式。孙中山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控制和管理,他拟定的《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是一个包括六大计划、涵盖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相当周密的、规模宏伟的振兴经济、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建设蓝图。他强调通过“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来干预经济。  三是“依法治国、五权分立”的行政管理思想。在1906年12月《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孙中山**次提出“五权分立”。五权宪法正是以五权分立为基本内容,是其行政管理思想的精髓。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五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分立制衡。(2)权能分开,即把国家大权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为“权”,是管理政府的力量,由人民来掌握;“治权”为“能”,是政府自身的力量,由有才能的人组成的政府掌握。(3)阶段发展的实施原则,明确提出建立中华民国要分为三个时期,即军法之治的军政阶段、约法之治的训政阶段、宪法之治的宪政阶段。(4)“三民主义”的基本内核,即民权、民生、民族三个基本框架。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革命目标,是要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从而为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道路。由于资产阶级革命派当时并没有真正掌握政权,并且即使在大家普遍认为推翻旧制度已经“大功告成”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也导致不可能进行根本性的政治改革,因此其管理思想中的核心内容只能留待后来者付诸实施。  2.从地方自治到编组保甲——中国社会管理的转型实践  1928年,北伐成功,南京国民政府宣布进入训政时期,以党治国和地方自治构成了训政理论的两大核心内容。“训政”的主要工作便是以党来指导人民进行地方自治,普及政治知识养成人民参政议政的政治能力,达到全民政治的水平,从而自然成熟地向共和国家过渡。《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地方自治依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之规定推行之”。“训政”体制设计决定了国民政府地方自治“自上而下”的开办模式,地方自治以特殊的身份和形态呈现出来,更多地承担着社会管理和物质基础建设的任务。《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中对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和治权之具体操作做了规定:**,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挥并监督下级党部推行宣传训政方针、开导人民接受四权使用,训练、指导人民努力实现地方自治条件,促进地方自治之工作等,以培植地方自治;第二,以自治为训政政策之根本出发点;第三,中国国民党为*高权力机关,必要时,可以就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第四,中华民国公民须服从中国国民党,接受四权之训练,努力地方自治,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第五,训政之成绩,由中国国民党*高权力机关考核。国民政府《市组织法》规定,市以下划区,区以内编制为闾、邻,以此来组织地方自治机关,但在市的乡村或有特殊情形的地方,可以编为乡、镇,并适用《县自治法》中关于乡镇的条文规定。  ……

中西方社会管理体系生成基础的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宋瑞芝,1942年生,湖北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师从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刘家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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