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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作者:郭建
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时间:2007-08-01
开本: 16开 页数: 269
读者评分:4.7分86条评论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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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版权信息

  • ISBN:9787101057782
  • 条形码:9787101057782 ; 978-7-101-05778-2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本书特色

中国古代戏剧有很大一部分是反映断案的,像《乌盆记》《十五贯》《铡美案》《窦娥冤》,都涉及到了封建社会的法律规条及官员的断案审理。这本书从戏剧中涉及到与法规有关的部分生发开来,引导读者了解古代社会的民官体系,认识当时社会所准绳的律例。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内容简介

戏曲小说之类的文学艺术作品反映着丰富的人生,即使是神魔荒诞的故事,仍然是人生的一种投影。而每个人在阅读文学艺术作品时,也就是在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自己的所处的生活场景解读文学艺术作品。
法律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基本规则,人的一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受着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作者以及当时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很自然地会反映到文艺作品中去。同时,文艺作品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读者、观众对于法律的看法和态度。这种互动的发展演化,是各个民族特有法律文化体系的重要侧面。
本书就是对于中国戏曲小说中这种法律文化现象的解析。既包括作品所反映的那个我们所不熟悉的时代的法律现象,也包括当时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以及作品流传过程中读者对于这些法律现象、态度的解读。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目录

前言
各色人等
 李逵的愚忠
 改命的皂隶
 细说“捕”“快”
 由苏三说乐户
 吝啬鬼的罕见大方
 金莲、春梅不同身份不同命
 玉楼、瓶儿的改嫁风波
 什么是主仆名分
 贾政一官两仆
 善解官愁俏门子
 “骂遍四方”真秀才
 “叫化”来自“教化”?
 恶讼师的形象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生财有道
 西门庆靠什么发家
 唐僧父亲的赴任风险
 为什么说“一本一利”还清
 “准折”违法
 借、揭之别
 “第三者”的行当
 “合同”的来历
 阿Q画的圆圈
 “拾金不昧”
 掘出宝藏该归谁
刑事有法
 “午时三刻”杀人时?
 “势剑金牌”的误区
 “大块吃肉”造反有什么关系
 “夜入人家,非奸即盗”?
 曹操“割发代首”是不是诈术
 为何要“文死谏,武死战”
 “急急如律令”
 监狱“讨气绝”的奥秘
 英雄为何等大赦
 呆霸王的逃罪计
 西门庆的砒霜
 蛊毒的恐惧
 火葬之禁
 夜行违法
 通奸罪的不同处罚
 “勇割双头”
 桃园式的结拜
 验尸与复仇
 后记
展开全部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节选

啬鬼的罕见大方

《儒林外史》里有个因为家里多点了一茎灯草而死不瞑目的严监生,这已作为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吝啬鬼的典型,而为读者所熟悉。
不过实际上在这部小说里,严监生也有出手大方的时候。比如第五回“王秀才议立偏房严监生疾终正寝”里,为了能够将自己的妾赵氏——就是*后善解他死不瞑目意思、替他拨去一根灯草的那位——立为正室,他请了原配王夫人的两位廪生兄弟来,当场就给了每人一百两银子,说明王氏病重不久于人世,赵氏生育有子,是自己的独子,惟恐将来另娶继室对幼子不利,要将赵氏扶正。还说明王氏的一些首饰也要给舅奶奶,“留为遗念”。那王氏兄弟拿了银子立刻变了脸,拍着桌子说了一通纲常大义的理,满口答应出面邀请众亲戚来确认这事,又拿了五十两银子作为操办费用,“义形于色的去了”。后来果然王氏这两位舅老爷出面主持,赵氏得以扶为正妻。

吝啬鬼为何如此大方
今天的人往往以为古代的大老婆、小老婆,都是一样的老婆。但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了。按照古代法律以及礼教的严格规定,大老婆是妻,小老婆是妾,两者有天壤之别。
相对于丈夫的祖先而言,妻和丈夫一样是传宗接代、延续祖宗香火的角色;而相对于妾以及所有的子女(无论是妻自己生育的,还是丈夫和妾或其他女子所生育的)而言,妻又是和丈夫并列的家长。礼教里所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白虎通?嫁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妻要经过正式而烦琐的程序聘娶,所谓“聘则为妻”。而妾原来只是指买来的女奴,后世娶妾也无须正式的程序,可以像《红楼梦》里的平儿那样是陪嫁、随嫁或是买来的女奴“升格”。妾母家和夫家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双方并无“合两姓之好”的亲戚关系。因此唐代法律规定:“妾通买卖,等数相悬。”
妾只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所谓“妾者,接也。以贱见接幸也”(《释名》)。她所生育的子女的“嫡母”是妻,对于非她生育的其他的子女她并不具有母亲的地位,更没有家长的地位。相反她是处在家长的权威之下。《仪礼?丧服?子夏传》称“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也就是说妾对于妻子要像妻子对待公婆一样的恭顺。后世法律都规定妻如殴伤妾都可以减罪二等。相反妾殴妻就要加罪一等。
从理论上、法律上讲,妾永远不得升到妻的地位,所以才有“宁为贫妇,不为富妾”的俗谚(明末清初小说《欢喜冤家》第五卷引)。以妾为妻在古代一直是当作重大问题来对待的。如《谷梁传?僖公九年》载公元前651年诸侯葵丘之会的盟约就有一条规定“勿以妾为妻”。后世的法律对于以妾为妻都是作为犯罪处理的。清代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以妾为妻,丈夫处杖九十,并须改正。
虽然清代法律并不明确禁止在妻子死后将妾扶正为妻,但是从礼教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是士大夫之家不可容许之事。清嘉道年间以理学名士闻名的翁方纲“以妾为妻”,还在自己编的《翁氏家事略记》说明是“集亲友”后将妾“扶正”的,被清末的刘体信在自己的《苌楚斋三笔》中指责,说是“以妾为妻,经籍(指儒家经典)悬为厉禁”,“扶正”之说也不是经典里曾有的,“只流俗妄人,相沿有此名称”。刘体信说翁方纲“集亲友公议”,实际上是为了“委过于人”,因此骂他是“名士好财,理学好色”,两者兼而有之。
所以作为*低一级的士大夫监生之家,严监生要想扶正妾、将小老婆上升到大老婆地位,无论有多肉痛也都只能拿银子出来请原配王氏的这两个舅老爷出面帮忙说话,也算是“集亲友公议”。赵氏自己那“开米店、扯银炉”的两位兄弟因为根本就算不得亲戚,在妹子扶正这件事上丝毫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清初小说《醒梦骈言》第二卷“妒妇巧偿苦厄淑姬大享荣华”讲一个明朝时的秀才,妻子死后,原来打算尊妻子的遗言,将妾扶正为妻,可是挡不住族中长老纷纷劝说:“‘无妇不成家’,蕙兰到底只是婢妾,如何算得内助?”秀才只得再行聘娶正妻,结果搞得家无宁日。
在称呼上,清代社会一般称妻为奶奶、太太,而称妾为“新娘”、“姨娘”。《儒林外史》第二回里说:“若是嫁给别人作妾,就到头发白了,还要唤做‘新娘’。”第二十六回里提到,胡家女儿被卖到来家做妾,可却“不安本分”,要别人叫她“太太”,结果被大老婆一顿嘴巴子给赶了出来。第四十回沈琼枝被盐商骗婚,花轿到了后,家人口口声声叫“沈新娘”,沈琼枝由此大闹一场。《红楼梦》第六十五回,贾琏在外面刚娶尤二姐时,十分宠爱,命令家人管尤二姐叫“奶奶”。可是就是因为家人们传说“新奶奶”、“旧奶奶”的,才让凤姐发现了这个秘密。

正妻才是家长
正妻具有家长地位的事例在古典名著中不胜枚举。比如《红楼梦》里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妻,在大观园里可以做主,而贾政的妾赵姨娘在荣府就上不得台盘,即使是她亲生的女儿探春也不拿她当回事。第五十五回中,探春被王夫人看中出面管家,赵姨娘前来诉苦,被探春一顿抢白,根本不认赵姨娘的兄弟为自己的舅舅。《金瓶梅》里西门庆死后,就由他的妻子吴月娘当家,卖掉春梅,赶走潘金莲,嫁走李娇儿、孟玉楼。《警世通言》第三十三卷“乔彦杰一妾破家”里提到,周巡检死后,夫人即做主将妾卖给过路的客商乔俊。
《儒林外史》里严监生通过“贿赂”妻舅使赵氏扶正为大老婆,其中*重要的理由是赵氏生育有严监生的独子。按照礼教“母以子贵”,赵氏有这个儿子时,就可以坐稳大老婆的位置。扶正赵氏后没有多久,严监生就一命呜呼,赵氏成了寡妇。严监生的大哥严贡生前来吊丧,赵氏又忍痛破财,给了严贡生两百两银子、两套缎子衣服,严贡生也就满心欢喜地承认了这个弟妇的名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又过了一年多,赵氏所生的小儿子出天花死了。严贡生立即就变了脸,马上不承认赵氏是弟媳妇,宣布由自己的第二个儿子过继到严监生这一房来,接管全部家产;并口口声声骂赵氏是小老婆,死去的孩子是“野种”,要立刻赶出家门。逼得赵氏只好到衙门喊冤。
按照清代的法律:无子的寡妇必须要给亡夫立嗣,才可以名正言顺地管理亡夫的财产;而立嗣的对象首先应该是亡夫的侄子,没有亲侄要立堂侄,没有堂侄再推至同宗侄辈。如果立嗣对象有争议,就要由宗族公议。但如果宗族所立的嗣子不能使寡妇满意,出于鼓励寡妇守节的礼教原则,应该立寡妇自己“所亲所爱”的侄辈为嗣子。严监生只有严贡生一个兄弟,而这个兄弟又有五个儿子,完全符合立嗣的条件。严氏宗族又由严贡生控制,原来倾向于赵氏的王氏兄弟是外姓人也做不得主。严贡生完全否认赵氏的身份,把赵氏说成是小老婆,也就是出于否认赵氏有选择嗣子*后决定权的目的。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像这样的案子,官府也难以处断。虽说县、府两级官员本人也是小老婆养的,因此同情赵氏,可是严贡生神通广大,把这个案子一直打到省里,反复缠讼。两房打了多年的官司,*后小说的第十八回里提到,严贡生还是达到了目的:严监生十几万家产还是由严贡生的二儿子继承了十分之七;赵氏虽然保住了遗孀的名分,但却被迫和这个不请自来的过房儿子分家,只得了十分之三,搬出独自过日子。可见这妾的继承权即使在妾被扶正以后还是很难得到确保的。
……

非常说法: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 作者简介

郭建,1956年9月出生于上海。1982年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士学位,1985年于复旦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并教授中国法制史。主要著作有:《古代法官面面观》、《绍兴师爷》、《中华文化通志·法律志》、《中国法文化漫笔》、《千秋兴亡·三国两晋南北朝》(本丛书于2000年获第12届中国图书奖),等2005年于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的《法律讲堂》栏目以“故事与法”为名讲解中国戏曲小说中的法文化,受到广泛欢迎。

商品评论(86条)
  • 主题:豁然开朗的感觉

    选取部分我们比较熟悉的历史作品进行分析,让我对曾经不太理解的情节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2022/9/27 7:58:01
  • 主题:

    中图网的书很好!

    2022/9/9 21:51:21
    读者:ztw***(购买过本书)
  • 主题:

    在历代文艺作品里选取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情节,以点带面地漫谈其中与法有关的时代情景和文化源流。书里有李逵、苏三、金莲、贾政,观察的切入点很有趣。作为法学生,以阅读提升对学科的兴趣和知识面,很推荐。

    2022/6/19 10:59:28
    读者:ztw***(购买过本书)
  • 主题:看的多了,就觉得没新意了

    以前看过他的《绍兴师爷》和《中国法文化漫笔》,这是第三本了,所以看的多了,感觉也就没太多新意了,而且也会出现重复的地方了

    2022/5/8 22:07:21
    读者:201***(购买过本书)
  • 主题:

    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忽略

    2021/3/8 17:04:33
    读者:813***(购买过本书)
  • 主题:一些疑惑的答案

    其实小时候看古装剧,听故事,确实会有一些类似的疑问,今天可以得到解答了。

    2021/1/29 19:28:34
    读者:ztw***(购买过本书)
  • 主题:

    从中国戏曲小说的角度来说法,法律史爱好者很期待内容

    2021/1/12 22:34:35
    读者:ztw***(购买过本书)
  • 主题:

    品相稍逊 封底内页有一圆章 似书店盖戳 内容尚可

    2020/12/13 16:27:33
  • 主题:

    本书品性优良,内容充实,包装完好,值得购买。

    2020/9/22 11:11:42
    读者:ztw***(购买过本书)
  • 主题:包装挺好,品相全新

    包装挺好,品相全新

    2020/8/27 1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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